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或者消除。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规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虽然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但是只要没有离婚,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均可请求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即使双方分居,父母依然也应当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因此,在分居期间,即使男方不抚养孩子,也不用担心,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关于具体的抚养费标准,可参照离婚后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计算,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到30%,当然也要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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