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即。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
而法律服务合同,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服务合同的概念,但是
取决具体的于合同内容,可以被定性为不同的合同类型。
例如,如果合同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处理合同当事人相关事宜,比如代理案件,则此类法律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其中一种。第二,如果合同约定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仅就某一特定问题向合同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则此类合同属于咨询服务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并参照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类似的规定。
因此,委托合同与服务合同特定条件下有重合,但是却没有从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