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公司合并,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做好公告。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一般来说,公司合并都会与相关债权债务人达成协议,即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但是公司还是应当做好公告,使得相关债权人能及时申报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债权人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两个保全其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的,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最后,债务继承问题。在公司合并前,如果公司未能清偿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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