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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可以和别人同居吗

2019.03.1230419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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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当事人如果与其他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同居,是不合法的,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后与别人同居犯法吗?
离婚判决生效前,夫妻依旧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仍需要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忠诚义务。如果诉讼离婚阶段一方有同居者的,是对婚姻的不忠,对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真正的婚姻结束是法院判决双方正式离婚,并且离婚判决书上诉期届满,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才是“离异”,这时才能与他人同居。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如果起诉离婚后与军人的配偶同居的,可能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夫妻在获得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前,仍属婚姻存续期间,此时与他人同居极有可能涉嫌重婚罪,甚至面临牢狱之灾。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有权以涉嫌重婚罪、破坏军婚罪提起刑事诉讼,另一方当事人极有可能既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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