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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2019.03.1226489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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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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