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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应该怎么确定

2019.10.13196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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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确定抚养权的原则应当是相同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父母也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具体来讲: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严重传染性或者不尽扶养义务的,子女可跟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到八周岁的子女,法官会考虑双方经济能力、生活习惯、平时哪一方照顾得比较多等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但是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法院会优先考虑,比如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和哪一方生活,通常就判归哪一方抚养。在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儿童,也会询问他们的意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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