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知道夫妻离婚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但现实中通常不会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估计不少人就会不解,其实并不是说法院第一次都不判离婚,而是当事人自己对于诉讼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没有弄明白就直接起诉。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判断标准的。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在审判离婚案件中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以下7中情况可以判断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5、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6、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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