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第三、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第四、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五、定作物的品质.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
第六、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
第七、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
第八、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
最后,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关系,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则需承担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2、标的数量的责任3...
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关系,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则需承担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2、标的数量的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