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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上签字法律支持吗

2019.10.133003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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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合同生效需要依法成立,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签订。
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
而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认为也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事后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完全是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尽管一方是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形式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会有,一般如果是一方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其后添加的内容多半都与其真实的意思有出入,而其之所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也很可能存在一方欺诈之类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这是在理论上进行分析,而实践中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要想主张合同无效,我们需要证明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份空白的合同,未载明合同的内容,而现在这个合同的内容,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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