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对于被撞人的故意碰瓷行为,导致死亡结果的,不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为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撞人是故意行为,且行为人不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比如并未超速或者没有其他违章行为,那么行为人是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只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撞人是故意碰瓷行为,那么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书划分责任,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一些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碰瓷被撞死一般来说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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