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能否调查对方账户的问题: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查询对方的存款,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由于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想通过律师调查,律师也无法调取到储户信息,只能向法院申请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同时最好要能提供对方的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的调取到对方的相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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