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但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综上所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而个人债务则个人偿还即可,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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