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就能够立案了,这里的数额,是以累计金额计算。
如果职务侵占不足6万元的,则不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6万元”以上。
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同其它的财产类犯罪一样,它的立案标准也是根据犯罪的金额来确定的。同时,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分为数额较大、巨大,刑法也根据不同数额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罚。
个人认为把公司的财产性利益转归自己享有的行为,属于侵犯公司的权益,职务侵占罪的设立能够约束工作者在工作中出现不法行为,更好的保障公司的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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