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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打印后签字法律支持吗

2019.10.135554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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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遗嘱由立遗嘱的人签字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规定遗嘱方式,是为了体现公民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将自己拟制的遗嘱委托他人打印,遗嘱从形式上虽不是当事人亲自书写,但订立遗嘱及遗嘱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上有他的亲笔签名,应认定遗嘱有效。
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必须要遗嘱人亲笔书写,且要签名,注明年、月、日。之所以对自书遗嘱有如此苛刻的形式要求,目的在于保证遗嘱人能够亲自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不会被其他人随意篡改。《继承法》出台时,计算机和打印机并未走进寻常人家,自书遗嘱几乎多会以遗嘱人手写的形式呈现。随着百姓应用计算机技术的提高,也为了方便起见,很多人会采取打印形式,如果过分苛求法律中“亲笔书写”为遗嘱人亲自用笔手写,显然不利于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实践中,只要打印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其他形式要求,且有证据证明该遗嘱确系出自遗嘱人之手,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也会把该遗嘱认定成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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