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军人保家卫国,看守边疆,平日聚少离多,维系婚姻关系不易,你跳出来做隔壁老王,绿帽给人带,不仅不道德,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姑娘一句,嫁给军人,相对普通人,在某种意义上,就丧失了离婚的自由,就算正常的协商、诉讼途径,离婚难度也非常大,所以,选择前需要慎重,选择后需要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