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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样的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019.10.1323220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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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羁押以后,其本人及其近亲属都希望能够尽快地申请取保候审,甚至在委托律师之后,以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到取保候审,来衡量律师的全部工作和付出,对于这样的要求,我们律师其实是挺无奈的,因为不是所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至少要符合以上4种条件之一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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