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双方离婚后社保怎么处理的问题:首先,关于社保,男女双方离婚后如果一方将户口迁到异地,那么之前在原地缴纳的社保也可以迁至异地,之后在异地可以根据灵活就业缴纳社保,也可以在原缴纳社保地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代缴社保,社保缴纳费用是根据缴纳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其次,社保转移是可以针对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方面,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还需要有相应的流程,但参保人只要进行办理相关申请即可,剩下的转移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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