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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权怎样处理

2019.10.1394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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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对外借出的钱还没有要回或者别人所欠的货款还没有给,这些债权因为牵涉到婚姻外的第三人,如何处理就成了难题。
首先,债权是一种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内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权益。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在协商时可以根据双方和债务人的关系情况,看谁好要可以将债权约定归这一方所有,这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也可以约定由谁负责索要借款或者货款实现债权,实现后一人一半。协议不成时,一方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一并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司法实务中,法院分割债权,一般是一人一半,对女性的照顾幅度不会太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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