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满意的房子是我们大部分人努力工作的动力和生活的追求。买房更是格外让人操心的事情。赚够了购买房屋的费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仍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需要进行的流程就摆在购房者面前。很多人不清楚的是,没有交首付也是可以办理网签的,但是必须经过买卖双方同意。目前,网签属于房管部门为了准确的掌握房源出售信息,便于统一管理房屋交易,防止卖方提供虚假资料向房管部门申请多次登记而设立的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对于网签的条件,没有法律条文强制要求必须支付完首付,首付款缴纳证明也不是房管部门办理网签的材料清单之列。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双方都同意,就可以按照当地房管部门规定的流程、方法直接办理网签登记,房管部门不会对首付款支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不会将首付款支付凭证作为通过网签申请的条件。所以,首付和网签的先后买卖双方要自主进行协商,建议在合同中写明,避免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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