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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行为租赁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2019.10.136982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即是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1)租赁合同有效;(2)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它的效力使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在先且依法有效,租赁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因此,承租人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
根据合同法相关解释,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要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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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王建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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