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用最后依照判决结果按比例由各自承担。
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在诉讼期间,还可能有公告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的缴纳,一般是按照谁申请谁先缴纳的原则缴费,最后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由谁支付。
缴纳费用的方式现在也是多样化,可以微信、支付宝、银行柜台等方式缴纳。
总之,去法院起诉离婚所需的费用是远远超过协议离婚的,但是好处也是显而易见,大家不会因为离婚协议书有有漏洞存再重来一遍。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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