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人签订净身出户协议,也就是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那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其基本原因,就是法院要考虑公平性原则,不能因为过错,否全盘否定过错方对家庭资产和其他事务上的贡献。多大的错,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双方的约定导致双方利益在考虑过错少分财产的情况后,仍然具备明显利益失衡的情况,那法院通常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既让无过错方多分了财产,又在惩罚过错方的前提下,给他保留了合理范围的利益。由此可知,净身出户的约定,可能落不了地,那还不如把这样的约定改成无过错方多分一定比例共同的财产的方式更好,这也就是物极必反的道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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