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未遂被骗的,可能将面临5日以下拘留处罚。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卖淫嫖娼的界定很清晰,划分了情节较轻和在公共场所招嫖的两种行为。其中,嫖娼未遂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因为被骗而去报警的话,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按照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再次给予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行为报警本身就是一种对警力资源的浪费,应给予处罚。对于被骗,根据情节的轻重依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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