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对骗婚并没有明确规定。现实中主要是较为常见的为两种,一种是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因为骗婚者的主观上追求的并不是缔结婚姻的结果,而是通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如缔结婚姻要求给付巨额彩礼,但在彩礼给付后一方消失无踪。这种行为则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另一种是指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与结婚条件,债务纠纷、性取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与他人缔结婚姻,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一种情况中,《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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