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书面形式的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共同签名。但是,《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几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因此不能帮父母代书遗嘱。如果父母不能书写,但是思维意识清晰,有表达能力,可以录音的形式立遗嘱,同样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如果父母需要定立遗嘱,其实是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见证人代书的,这样避免因为代书人系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而导致遗嘱无效。从而无法实现遗嘱人的真实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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