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兼并、收购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是现代经济中资本优化配置的最重要方式,是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经常选择的一种途径。
大公司收购小公司流程大致如下:
1、去工商局调取该公司最新的注册信息,可以看出该公司成立的股东及以后的变更情况;
2、调取该公司开业到最近的银行对账单及明细,可以看出该公司进出入帐目流水;
3、调取该公司税务上所有发票及凭证,并做审计报告,收购下来相当于转让股权,把以前账目都清算完毕,这样在公司以后经营上没有隐患;
4、收取保存该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及保险工资明细记录,这样可以对以后员工安置有帮助;
5、对该公司应收账款及欠款或担保要详细调查,避免以后出现欠款问题;
6、找公证人员对相关文件及手续进行行公证这样可以有第三方,以后出现问题好解决;
7、调查清楚该公司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稳操胜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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