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自己获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的获得人被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为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返还债权的权利。
不当得利的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依据,或曾有合法依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依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依据或得知合法依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 ,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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