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另外,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种:(1)严重遗传性疾病、精神病以及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因此,艾滋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能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已经取消了强制婚前体检,而婚姻登记机关又无法核实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这条规定在某些案例中可能形同虚设,艾滋病患者依然向爱人或者登记机关隐瞒病情办理结婚。
如果隐瞒艾滋病结婚会导致什么后果?有两个后果。首先是婚姻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传染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等费用也需要赔偿。其次,更严重的是如果将艾滋病传染给配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