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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

2019.09.071222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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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只有在经原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转让;这实际上构成合同的变更。合同权利中的财产性权利原则上可以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而转让;它不仅包括实体性财产权,而且包括赔偿请求权和纯粹的诉权。但合同权利中的人身性权利非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不得转让。由此可见,广义的合同转让既包括债务主体的变更,也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理论上认为,合同转让可以通过4种法律形式进行:
(一)债务主体变更。
(二)当事人依成文法转让合同权利。
(三)当事人依衡平法转让权利。
(四)依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合同权利义务承担。
合同的权利义务除可依当事人意志而转让外,还可依法定强制程序而移转,通常称之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它包括当事人死亡或当事人破产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合同转让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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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陈文龙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陈文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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