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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失踪怎么办理离婚

2019.09.07147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如果对方失踪,那只能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具体做法为:首先,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在男方失踪后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案。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宣告失踪的事实如果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依据《婚姻法》第32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即应判决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对方失踪后,应尽快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然后满两年人还没出现,就先到人民法院走一个特别程序,要求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宣告后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婚,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不走宣告失踪程序,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因为被告不到场法院无法查清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很难判决离婚,想离的话,可能需要多次起诉,会耗费很长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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