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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所得的房产可以再加名吗

2019.09.061443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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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是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而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民事行为。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一般发生在近亲属之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按照房产赠与的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被法律确认和保护。在完成过户登记之后,房产的赠与完成,受赠人确定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取得所有权之后,就享有对这套房产的处分权,无论是将房屋再赠与给他人或者在房产证上加名都是行使处分权的方式,都是受法律认可的。无论是加名还是过户给他人,其实都是将自己对房屋产权部分或者全部赠与他人。但是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受赠人不是夫妻或者直系亲属,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比如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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