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离婚时如果财产没有分割,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分割。言下之意是离婚时可以选择不分割财产。在实际生活中,大量的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并不希望在离婚的当下就分割财产。所以在起诉时诉讼请求中不提分割要求。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在案件不具备判离的情形下,法院一般不干涉当事人的选择。但是如果能判离婚,面对不要求分割财产的诉求,法院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接受,只处理离不离婚和子女的抚养权。有的法院在查明有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要求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只有一方不想分割,但对方要求分割的,在财产具备分割条件和案件能判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处理财产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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