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犯的概念
《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的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所谓辅助作用就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实行,而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帮助实行犯,促成其犯罪结果。由于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只是居于辅助性的地位,因此不可能起主要作用,只能是从犯。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未成年人犯罪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免费查看单位犯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免费查看应承担什么刑责?
免费查看合同诈骗从犯应该如何处罚,有哪些规定
免费查看违约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免费查看担保合同从属性及其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