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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2019.06.147138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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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债权人通常与债务人相对,是“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同样金额的款项支付给一个公司,很可能因为身份不同。则因该笔款项所享受到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也不同,若作为股权出资则作为股东,则其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若作为借款出借则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支付利息。一般情况下,股东与债权人有以下几点区别:
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
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3、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
4、股权一般没有期限。债权一般只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
5、股东可以享受分红。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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