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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构成

2019.06.112724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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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时代为我们带来巨大的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的安全问题,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便是其中极其严重的一种,那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以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的行为,仍故意为之。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对象仅限于使用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脱离计算机信息系统存放的计算机数据,如光盘、U盘中的计算机数据不是本罪的保护对象。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从而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以上就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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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高槐

四川荣恩律师事务所

高槐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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