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于行贿、受贿行为的认定是以性质来确定的。
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三万以上,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三万元以上。
对于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又无以下情形的,不构成犯罪:(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
免费查看无行贿犯罪委托协议书
免费查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免费查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免费查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申请书
免费查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8篇】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