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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威胁可以报案吗

2019.01.1820902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视频内容

双方发生冲突时会出现以言语来威胁恐吓对方的行为,更有严重者会实施具体行为来干扰到对方正常生活,那这种行为下感到人身受到威胁能立案吗?
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第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第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第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第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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