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等,具体见下:
1、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