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是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法官或人民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组织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时法官或调解员会将你们双方共同的意思记录下来,形成调解协议,并让你们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以此来表示你们对协议中内容的认可。然后,案件承办法官会根据你们所签字的调解协议中双方均认可的内容作出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调解书是不能上诉的。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人民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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