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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合法吗

2018.11.203550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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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出租人将草拟好的租赁合同直接带到租赁房屋内让承租人签字,然后办理房屋交接。这种做法从表面程序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很多承租人忽略了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房东是否是租赁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证件等,这些因素能够直接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为了避免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让出租人出示其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书,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以及出租人身份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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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张露涛

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

张露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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