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夫妻双方信誓旦旦,相爱相伴、相互扶持走过一生。但是,遇到困难时,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违反当初的誓言。比如,有能力却不拿钱给重病的配偶治病,不尽夫妻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义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严重的可构成遗弃罪。抚养义务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中相互扶助和供养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也包括生活中的照顾。在实践中,配偶方不拿钱给重病方治病,有两条法律途径,第一:向不尽扶养义务的配偶主张扶养费,应对自己的病情、对方的经济状况等进行举证;第二: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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