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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人员组成

2018.11.0516996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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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时,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法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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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孙曙光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

孙曙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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