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公司法 > 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的职权

2018.11.0512513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视频内容

独立董事除行使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有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执行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