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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必须出的吗

2018.11.093504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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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债权,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再向其行使抗辩权,因此必须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在未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时,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并不发生效力,对于受让人来说,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让债权转让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同时需要注意,债权转让通知书必须保障债务人实际收到,否则同样不对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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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杨志峥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杨志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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