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前几天咨询了我一个问题,大概意思是他前不久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但是签订合同之后,张某仔细查看了合同的相关内容,此时他才发现这份签订的合同上只有名字而没有日期等信息,这让他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了疑问,即该份只有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
综合我对《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了解及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也就是说,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而不管该份合同是否只有名字。退一步说,即便合同中只有名字,而缺少日期等内容,该份合同只能算是一份有瑕疵的合同,合同签订双方可以在后续进行补充约定,而合同只有名字在总体上是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的。
最后,合同一般在签字时即生效,故如果合同内容满足生效的条件,则签字就能使得合同生效。因此,只有名字的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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