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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认定标准

2018.10.2210683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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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认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
1. 有配偶者重婚:(1)法律重婚: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都构成重婚;(2)事实重婚: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 第三者重婚:(1)法律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2)事实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配偶的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若是被拐卖的已婚妇女被迫与他人结婚的这种情况,是不构成重婚罪的,因为其主观上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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