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大量存在一类这样的案件,犯罪的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相对充分,而且被告人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这样的案件,如果以按照正常的普通程序的审理的话,并不能做到审判资源的合理分配。对这样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那么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第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第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同时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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