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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费用没给合同生效吗

2018.10.122297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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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合法签订的合同,满足生效条件的,自然是有效的,约定费用没有给,可能会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约定的费用属于是合同的生效附属生效条件,那么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没有给付的,合同生效的条件还未达成,不能生效,如果约定的费用是属于合同中的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的价款等,那么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另一方没有给钱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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