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买房需要签合同,买车也需要签合同,订立合同逐渐成为生活的常态,这主要是因为合同在生活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交纳保证金,有利于确保合同的生效或履行,但是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这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问题。
保证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者第三人的金钱,一般来说,保证金大都是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交纳的,实际上,我国法律对退还保证金的时间要求没有相关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根据我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类案件的经验,如果是为确保合同履行的保证金,一般的返还时间是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退还,这个时候,保证金交纳的目的已经实现,保证金交纳一方即可主张保证金的退还。但是,但如果合同签订一方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的话,那么退还的时间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
综上,建议相关合同签订主体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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