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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出轨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2018.10.117124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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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建立婚姻关系以后,是有对彼此忠实的义务的。如果一方出轨的,另一方有证据表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损害赔偿,婚姻稳定与家庭和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偶双方是否相互忠实。对于“忠实义务”的具体内涵,目前尚无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界定。一般对“夫妻忠实义务”的理解主要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理解,主要指夫妻不为婚姻外之性行为,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保持专一的义务,主要指的是身体上的不背叛。广义的理解,不仅要求身体上的忠实而且要求精神上的专一。
有配偶者在网上与他人“网恋网婚”,与对方并无性生活性关系,仅是精神上的背叛,不构成狭义上所说的违反忠实义务。但从广义上分析,有配偶者“网恋网婚”,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网恋网婚”中,把部分或一大部分的感情倾注在一个虚拟的对象身上,减少了对现实婚姻的付出及与配偶之间的交流,很难再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应的配偶义务,从而让现实生活中的配偶在心理上感受到冷落,必然使配偶的身份利益受到损害,因此精神出轨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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